重要通知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11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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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
为认真落实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常态化疫情防控策略,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清远市中医院敬请来院就诊、住院及陪护人员严格执行以下管理规定:

一 、门诊

1.来院人员进入医院时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,在医院入口处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、接受体温检测和预检分诊(包含流行病学史);

2.来院人员在预检分诊、门诊、缴费、自助机、药房等区域等候时至少保持一米间距; 

3.门诊患者实行先预约后就诊,未经过预检分诊的,医生不予以接诊。实行“一医一患一诊室”,患者根据叫号有序进入诊室;

4.发热患者(体温≥37.4℃)请到发热门诊(3号楼1楼)就诊,并按要求必须进行核酸检测。

二、住院病区

1.所有患者住院期间无故不得离开病房,谢绝一切探视,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,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。

2.陪护人员请积极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登记,陪护人员必须符合无发热、无疫区旅居史及接触史条件,未经登记不得陪护,陪护人员需持“陪护腕带”进行陪护,“陪护腕带”需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护士站办理;按照陪护等级要求,需要陪护的患者,只允许一名陪护并相对固定;产后及儿童住院患者酌情增加一人陪护,陪护人员同样要配合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要求,凭“陪护腕带”进出病区;

3.患者及陪护人员,请遵守病区管理规定,正确佩戴口罩、勤洗手、不吸烟、不串访、不聚集;如遇体温异常,需停止陪护并到发热门诊就诊,医务人员追踪检查结果;

4.病区医务人员识别并核实陪护人员身份后,对陪护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记录。

疫情期间,为确保您及家属安全,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,防止人员集聚,避免交叉感染,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,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,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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